夫妻蜜月游拒購物被趕出商店淋雨 涉事者系優秀導游
2016-09-21 09:49: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夫妻蜜月游拒購物被趕出商店淋雨
當事人稱云南旅游遭遇強制購物 云南旅游執法總隊表示游客有權拒絕
近日,有網友發布一段視頻,稱自己在云南旅游被導游強制要求購買玉石,自己沒買就被趕出去淋大雨。視頻中,大巴車前排一位導游模樣的年輕男子說:“中國沒有純玩團,你不要說我想買就買,不想買就不買,我不管你多牛,這是在云南。”涉事旅行社對北京青年報記者稱,視頻中導游系其屬下“優秀導游”,并稱“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完成購物”。云南省旅游執法總隊則表示,嚴禁旅行團對游客強買強賣,即使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購物行程,游客也有權選擇不進店。
蜜月旅行遇“強制消費”
小張今年8月剛剛與愛妻結婚,因為兩個人都很喜歡的一部電影,所以不約而同地選擇了云南作為自己的蜜月旅行目的地。9月4日,兩人從陜西寶雞出發,開啟了價值1080元(不含往返機票)的云南六日行旅程。行程第4天,一大早導游就把一車人帶到了滇西翡翠交易中心,并要求大家一定要在店內購物。據同車的4號家庭游客回憶,進入商店之前導游就跟大家說:你們別進去了空著手出來,也別進去了躲廁所里,男的我親自抓你們出來,女的,我讓別人抓你們出來。
覺得自己被威脅的小張選擇不在這家購物點購物,沒想到卻因此引來樓層經理的咒罵,還告訴自己既然不買東西就不要在店里躲雨。導游大春也在此時追出來說,既然你們可以不買東西,自己也可以不帶你們進景區。
在店外淋了近一個小時的雨后,其他團友終于結束了購物,小張夫婦終于得以回到大巴車上。也就是這個時候,小張拍下了傳到網上的那段視頻,視頻里導游大春正在提醒大家寫評價單,大春說:“中國沒有純玩團,你不要說我想買就買,不想買就不買,我不管你多牛,這是在云南。”
導游也遭同團游客投訴
團里另一位來自武漢的游客丁某告訴北青報記者,大春導游一開始還不錯,到第四天突然像“變了一個人”。
丁某說:“他當時讓我們在一張聲明‘自愿購物’的表上簽字,說什么‘要投訴趕緊投訴’。我們想著后面還有幾天要他帶團,就沒說什么。”
據丁某介紹,6天行程里他們這個24人的團隊應該消費了五萬元以上,自己也在第一家翡翠店挑了一款價值660元的翡翠戒指。在原本也開翡翠店的丁某看來,這款戒指可能只值幾十塊。“為了支持他們工作沒辦法。”丁某說。
丁某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是被朋友介紹來的,當時報的是2000元一個人的零購物團,后來旅行社致電自己詢問行程情況時自己有反映大春導游的問題,旅行社當時給自己道歉了。
當地稱涉事者系“優秀導游”
北青報記者隨后聯系了小張云南行選擇的昆明中北國際旅行社,旅行社負責人告訴北青報記者,小張他們簽訂的旅游合同中原本就包含了購物行程,自己也在他們入團時告知了這一行程,因此“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完成購物行程”。這名負責人還表示:“游客可以不購物,但不進店就算協議違約,可以要求游客簽字離團”。
對于小張舉報的導游強迫自己購物的情況,該負責人解釋說,旅行社安排的購物店消費的所有商品享受國家規定的7天無理由退換貨,“導游強迫購物沒有意義”。針對小張發布的視頻,該負責人稱,視頻中導游并沒有辱罵游客,“也沒有說不買東西會怎么樣”。他表示,“同團的也沒有其他游客投訴導游”,所以旅行社只能依據“差評”,對導游大春罰款了500元。
這名負責人向北青報記者出示了其旅行社網站上其他游客對這6天行程的“五星好評”,并表示,大春導游一直以來“評價都還不錯”,是旅行社的“優秀導游”。小張夫婦提出的要求“開除導游”,必須要有相關證據,畢竟旅行社也跟導游簽了勞務合同。
該負責人說:“游客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我覺得可能小張跟導游之間存在誤會。有錯沒錯不是我們雙方說了算,我們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理意見。”
針對游客反映的因為不購物被導游和商店老板趕出商店淋雨一個小時的情況,該負責人稱,沒有接到小張關于這件事的投訴。“據導游說,當時是小張自己不愿意繼續在翡翠店里購物。”
游客有權選擇是否進店
據云南省旅游執法總隊工作人員介紹,當地旅游局嚴禁旅行團對游客強買強賣,即使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購物行程,游客也有權選擇不進店、不購物。如果確有強制購物的情況,游客可以聯系當地旅游局進行退貨。如果導游在帶團過程中對游客有辱罵等行為,游客可以利用錄音、視頻或其他游客的證明進行舉報,旅游局會視具體情況對導游處以罰款等處罰措施。
旅游執法總隊的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1000多的價格在當地并不能算是低價游,屬于中等水平。
對話
錢彌補不了我的蜜月之旅
北青報:你是第一次去云南嗎?
小張:我和我老婆是第一次,剛結婚蜜月旅行。我們之前訂婚出國游,在國內其他地方游玩也沒有遭到這樣的待遇。
北青報:視頻是你自己拍攝的?
小張:嗯,是我拍的,拍的時候他看見了,說的話很含蓄了。之前經常說些說臟不臟的話惡心你。
北青報:你沒有購物之后導游有罵你嗎?
小張:就趕我們出去嘛,當時外面下著雨而且很冷,幸虧一位團友拿他的衣服給我老婆穿。
上車后就說你有權不買東西,我就有權不帶你,我就跟你玩文字游戲:到景點在門口看看不用進去,到了吃飯的地方不用吃就看看。你們也不用跟團了,我也不帶你了,后面你們自己走。后來還說了些惡心的話我記不清了。
北青報:你報團之前,知道這個團需要購物嗎?
小張:參團后電子合同里寫到有兩個購物景點但無強制性消費。
北青報:你在購物點買東西了嗎?
小張:有,在第二個購物點買了。在黃龍玉購物點,我看上了自己喜歡的。
北青報:那第一個購物點為什么這么生氣?
小張:導游說話特別強硬,沒買東西后還恐嚇我們,讓我和我老婆在外面淋雨挨凍了一個小時。很多游客都是這種心態,覺得花點錢買點東西,免得導游說。我覺得這是種息事寧人的旅游心態,才造就了這些導游。
北青報:旅行社之后有跟你道歉嗎?
小張:別提道歉了,連一個認識到自己錯誤的態度都沒有,旅行社態度就是有證據就告,沒證據你能拿我怎么樣。
北青報:那你跟當地旅游局投訴了嗎?
小張:考慮過,但放棄了。我微博也“艾特”云南旅游局了,到現在也沒收到回復。
我希望當地有關部門對這件事按程序處理,我不要賠償。旅行社給打電話時候就說我無非就是要賠償,我當時就告訴他,我要的就是一個態度!我不要錢,錢彌補不了我的蜜月之旅,彌補不了我的心情!
本組文/見習記者 孔令晗
編輯:于方若
關鍵詞:購物;蜜月旅行;夫妻
日前,國家旅游局將《旅行社條例》和《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合并修訂為《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條例草案對不合理低價游、強制購物等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16-08-16 15:17:00
“新華視點”記者近日在北京、云南等多地采訪發現,低價攬客、強制購物等現象在暑期旅游高峰又有“抬頭”之勢。” 記者調查發現,在這些強制消費中,不僅導游會給游客分配最低消費指標,而且行程也因為利益豐厚被導游分段承包。
2016-08-16 07:44:00
國家旅游局昨日就新的《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對游客不文明行為、旅行社不合理低價等問題均作出了相應規定。旅行社及其從業人員不得以毆打、棄置、限制活動自由、恐嚇、侮辱、咒罵等方式,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參加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2016-08-02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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