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6名初中生KTV消費 13歲少年飲酒后跳河溺亡
2016-04-06 07:07:00 來源:東方網
東方網4月6日消息:據《勞動報》報道,走進悠享KTV(化名),可以在醒目位置看到寫有“未成年人禁止入內”的警示牌。但2015年5月1日,13歲的小宇(化名)及同行6名初中生消費時,工作人員卻并未阻擋,甚至還銷售了酒品。嘉定區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因未成年人飲酒導致意外事故致死而引發的生命權糾紛,KTV經營者因向未成年人提供酒品被判承擔20%的民事賠償責任。
據悉,小宇等人聚會,并在KTV經營的超市中購買了啤酒、雞尾酒等酒品。期間,沒有工作人員詢問年齡或加以勸阻。傍晚6點多,一行人離開KTV后步行進入附近一座公園,并沿著河道行走。此時小宇突然跨過護欄跳入河中。因不諳水性,小宇開始在水中掙扎。同學見狀后試圖搭救,公安、消防人員接警后也趕到現場營救。大約過了一小時,小宇被打撈上岸已無生命跡象。小宇父母將悠享KTV經營者及公園管理者一同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共同支付賠償金106萬余元。
嘉定區法院認為,作為向未成年人提供酒品的KTV經營者負次要責任,承擔20%的經濟賠償責任,即19萬余元,并向小宇父母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郭娜;張曉莉)
編輯:王家樂
關鍵詞:KTV;小宇;初中生;酒品;跳河
初中生KTV飲酒后溺亡 父母索賠百萬被判負主責,4月5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審結了這起因未成年人飲酒導致意外事故致死而引發的生命權糾紛。據此,法院認定KTV經營者就小宇死亡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20%的賠償責任,即19萬余元,并向小宇父母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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