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西當地媒體報道,12月26日,廣西柳州市中小學體育場地免費對社會開放試點工作啟動。參與試點的兩所學校開放的主要是室外運動場地,包括田徑場(不含草坪)、室外籃球場、室外乒乓球場等。在對外開放期間,由第三方機構承擔相應的管理服務,試點期為一年。
如今,人們對鍛煉身體的熱情空前高漲,跑步、打球等各項體育活動成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但是正是由于參與運動的人大量增加,運動場地擁擠、不夠用等問題也逐漸顯現。嘗試將學校體育設施在非教學時間向社會開放,無疑是一種優化公共資源使之充分利用的有益探索,也受到很多人的歡迎。
但是作為一項試點工作,最終能否推廣和持續,除了滿足公眾的鍛煉熱情高,也需要先向學校吃顆“定心丸”,打消他們的顧慮,否則將難以收到預期效果。其實,早在幾年前,銀川、珠海等地就已經試行過校園體育設施免費向社會開放的政策,但因為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得不到相關學校支持,最終無疾而終。
校園體育設施作為學校設施的一部分,管理是否規范和完善,直接關系到校園秩序。雖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制造惡性事件只是非常偶然的事件,但仍然是學校和不少家長最擔心的事情。在保障市民正常使用體育設施進行鍛煉的同時如何將危險隱患拒之門外,就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在媒體報道,在柳州開展試點的兩所學校,“首次進入校園鍛煉的市民,應先在大門口的機器刷身份中,并拍照進行臉部識別,錄入系統資料”。這顯然增加了學校的安保成本。這些投入由誰來承擔,就需要提前厘清。
同時,體育設施在高頻率使用的情況下,損耗速度必然會加快。如果沒有相關經費上的保障,設施維護也會成為學校一筆不小的負擔。另外,在體育鍛煉中,鍛煉者難免會出現受傷等意外情況。一旦發生意外,作為場地的提供者校園的是否需要承擔責任以及承擔什么責任,也需要事先明確,才能避免在政策執行中出現剪不斷理還亂的糾紛。
將校園體育設施向社會免費開放的嘗試無疑是值得肯定的,但只有兼顧到各方利益,配套比較完善的政策措施,才能真正將好事辦好。(央廣評論員許大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