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營改增繼續推進,稅務部門如何讓企業和個人更有獲得感?民有所盼,我有所為。在今年全國兩會部長通道上,稅務總局王軍局長列舉出2017年的四個營改增“增效劑”,劑劑起效,招招管用,深接地氣,道出了全力用稅務人“辛苦指數”換納稅人“幸福指數”的實心實意。那么,這四個“增效劑”到底有哪些“含金量”?
時間上的增效
從去年5月1日起,建筑、房地產、金融和生活服務四大行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在5-12月短短8個月的時間里,各項改革措施陸續到位,所有試點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的目標得以實現。
營改增是一個功在當前利在長遠的制度改革,也是一個謀一域而促全局的重大改革,我們要從一個更長的時間軸來審視其效應。2017年,四大行業推進營改增的時間比去年要多4個月,營改增的直接效應、外溢效應和長遠效應將會進一步顯現,企業會更加充分適應新稅制,減稅紅利會更加釋放。正如王軍局長在部長通道所說:“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踐都證明,營改增推進的時間越長,效應就會越加顯現,企業的獲得感也會更加明顯。”
抵扣上的增效
全面實施營改增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可按照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這也就意味著,企業2016年新增不動產的抵扣,按規定已經抵扣了60%,2017年將要把剩余的40%結轉過來繼續抵扣。與此同時,企業2017年新增的不動產依然可以抵扣60%,企業的抵扣額將出現“二合一”的效果,稅負水平將持續降低。
稅制上的增效
我國現行增值稅稅率有17%、13%、11%和6%四檔,檔次較多,稅制較復雜,納稅人的遵從成本相對較高。隨著全面營改增試點的順利推開,簡并增值稅稅率也被正式提上日程。
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進一步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由四檔稅率簡并至三檔,營造簡潔透明、更加公平的稅收環境。財稅部門將按照稅收法定原則,結合增值稅改革進程,統籌研究適當簡并稅率等問題,通過稅率結構的調整,進一步釋放營改增的改革紅利。
政策上的增效
全面推開營改增仍處于試點階段,2017年,稅務總局將會同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繼續密切跟蹤試點情況,廣泛搜集各方面對營改增試點的意見建議,對于行業性、整體性的問題,比如隨著老項目日益減少和新項目不斷增加而出現不利于建筑業減負的情況,不斷完善相關政策,讓企業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同時,營改增作為一項稅制改革措施,與通常意義上的直接減免稅不完全一樣,企業的適應程度對于營改增能否充分發揮優勢,有很重要的影響。隨著營改增深入推進,企業會持續加強內部管理,在政策把握、投資決策、營銷議價、財務管理、合同談簽等方面不斷改進,以更加適應新稅制,更加釋放營改增的實效。
面對媒體采訪,王軍局長坦誠、平實的表述背后,全部是怎樣將改革落到實處的具體安排。目標實實在在,達成目標的措施同樣實實在在。“只要稅企雙方擼起袖子加油干,營改增這一重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多重效應在2017年一定會進一步顯現。”王軍局長鏗鏘有力的話語道出了稅務人完成目標任務的信心和決心。(作者系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