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杭州3月23日消息(記者陳瑜艷)浙江省政府新聞辦23日舉行第六十九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了解到,浙江將調整境外來浙等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規定。

  浙江省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陳廣勝在會上說,貫徹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總體部署,浙江對境外來浙人員的健康管理措施由“14+7+7”調整為“14+7”。即先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賦浙江“健康碼”紅碼;對符合解除隔離條件的人員,再實施7天居家健康觀察,期間賦浙江“健康碼”黃碼;對期滿核酸檢測陰性的人員,不再實施7天日常健康監測。各地不得延長入境人員隔離醫學觀察期限,不得用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代替居家健康觀察。規范入境人員核酸檢測機制,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初始、期滿和居家健康觀察期滿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其中,隔離醫學觀察期滿的檢測必須由2個以上專業機構進行平行檢測。

  據陳廣勝介紹,稍有區別的是,按照長三角地區疫情聯防聯控、協同應對的要求,上海對目的地為江蘇、浙江、安徽的入境人員實行“3+11”分段管理,即前3天在上海隔離,后11天將入境人員閉環轉運至蘇浙皖隔離。經過綜合評估決策,浙江自2020年7月底以來將相關集中隔離點確定在毗鄰上海的嘉興市。

  入境人員在嘉興完成集中隔離并核酸檢測呈陰性的,可以返回省內目的地,繼續實施7天居家健康觀察。鑒于經過14天集中隔離后總體風險已顯著降低,適應常態化防控的需要,目前允許相關人員自行前往目的地,但應盡快“點對點”抵達,并及時向所在社區(村)、單位報告。此外,前往舟山市及嘉興市部分所轄區縣的人員,目前采取閉環轉運的方式接回。

  另外,對相關人員結束集中隔離自行返回目的地的,將給予24小時的浙江“健康碼”綠碼窗口期,以方便出行,但途中應嚴格落實規范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在返回方式上,建議采取自駕或他人接送,切實減少人員接觸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