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專項行動現場(央廣網發 武漢公安供圖)
央廣網武漢3月2日消息(記者張毛清 通訊員王威 成順)從3月1日0時起至6月30日24時止,在長江、漢江“十年禁漁”基礎上,武漢市舉水河、倒水河、灄水河、府河、金水河、東荊河等6條通江支流進入季節性禁漁期。1日,武漢警方同步啟動為期4個月的打擊整治非法捕撈專項行動。
當日上午,在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巡防檢查站躉船上,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武漢市農村農業局農業綜合執法支隊的70余名執法人員列隊集結。躉船邊的江面上,7艘執法巡邏艇整裝待發。10時,現場指揮員黃兆祥、王文高在宣布命令后,鳴槍發令,參巡執法隊伍按照方案既定路線,依次登艇出發奔赴各自執法水域執行任務。
同飲長江之水,共造禁漁之福(央廣網發 武漢公安供圖)
根據《關于實施武漢市長江通江支流禁漁期制度的通告》,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包括捕螺、蜆、蝦等)及其它任何形式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的活動,確因資源調查、科學研究和水產原種場采捕苗種等工作需要的,必須報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在禁漁范圍和時間內違法從事天然漁業資源捕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處理。
警方介紹,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方法、工具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明知是非法漁獲物而予以收購、運輸、販賣的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現場巡邏打擊(央廣網發 武漢公安供圖)
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副局長王斌表示,武漢警方將以通江支流禁捕為重點,抓實“宣、防、管、控、打”各項措施。大力宣傳禁捕政策,提升市民禁捕知曉率和參與率,全力營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氛圍。強力查控重點水域、查禁非法漁具、查堵銷售渠道,進一步壓縮非法捕撈犯罪活動空間,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