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2月25日消息(記者劉濤)2月25日,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遂寧市督察意見反饋會召開。
2020年11月10日至24日,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遂寧市開展了例行督察。督察期間,調閱文件資料1100余份,個別談話19人,調查問卷62人,受理轉辦群眾來電來信舉報168件,對縣(市、區)和園區實施全覆蓋下沉督察,現場核查點位126個,走訪問詢單位3個,約見約談22人,召開調研座談會3次,專函督辦突出問題4件。
督察認為,遂寧市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和成效,但遂寧市個別單位和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個別突出問題整改不力,污染防治攻堅成效還不明顯,環境風險隱患較為突出。
按照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要求,遂寧市應在收到督察意見后30個工作日內制定整改任務清單,報四川省委、省政府,抄送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在整改任務清單印發后6個月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調度整改進展情況,不定期明察暗訪,并將相關情況作為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考核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