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2月10日消息(記者韓民權)記者10日從四川省醫保局獲悉,四川省醫保局和省衛健委聯合印發《關于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各公立醫療機構要設置專門窗口或區域,為“愿檢盡檢”、返鄉人員等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群眾提供采樣服務,群眾無需掛號且免收門診診察費。
據了解,該政策自2021年2月11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
通知顯示,各公立醫療機構將新設“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5混1)”和“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10混1)”混合檢測項目。根據疫情需要,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技術要求和標準實施檢測。原則上,來自低風險地區的群眾可進行10:1混樣檢測,中風險地區可進行5:1混樣檢測,高風險地區及重點人群須1:1單樣檢測。
四川省管公立醫療機構“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5混1)”和“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10混1)”收費標準分別為23元/人次和18元/人次(均含檢測試劑等耗材),且為全省最高限價。
通知要求,各公立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規定向群眾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規范自身價格行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