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安12月17日消息(記者雷愷)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12月17日)召開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專題新聞發布會,陜西高院副院長鞏富文向社會公開發布了《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實施意見》《陜西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年度報告(2019)》《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確定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公開發布的《實施意見》是陜西高院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提出的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新舉措新機制。

  《年度報告》是落實陜西高院“雙進”專項工作新目標、回應陜西知識產權司法新關切、助推陜西追趕超越實現新發展的白皮書,介紹了2019年陜西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總體情況和特點,所精選的陜西法院20件典型案例,深入總結歸納了具有普遍適用性、指導性的裁判規則,其中上訴人商洛市泰安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北京希森三和馬鈴薯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明晰了認定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的裁判標準;上訴人西安曲江大秦帝國影業投資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孫皓暉侵害著作權糾紛案,明確了《大秦帝國》小說名稱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上海假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請“狼人殺”應用程序訴前行為保全案,系《關于審查知識產權糾紛行為保全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后全國法院首例關于警告與反警告案件。

  《賠償指導意見》則針對制約確定損害賠償中的突出問題,科學確定賠償計算方法與可行性賠償標準,旨在有效指導和促進審判實踐,著力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