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2月14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趙雪峰)記者從廣州市河長辦獲悉,按照廣州市總河長令第8號下達的任務要求,增城區已全面完成了240宗共計25.362萬平方米疑似涉水違法建設整治任務,任務完成率及銷號復核通過率均達100%。

  通過整治,增城區累計實際拆除面積11萬平方米,打通巡河通道28393米,截污納管63910米,永久“揭蓋復涌”2491米共涉及9536平方米河道面積,整治排污口725個。

  根據廣州市總河長令第8號下達的任務要求,在2020年底前,增城區須基本完成涉水疑似違法建設整治任務。

  由區總河長、副總河長于今年4月份共同簽發《增城區總河長令第6號》,對市總河長令第8號涉水拆違任務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此后,增城區委區政府多次研究推進涉水違建整治銷號工作。

  分類整治 堅持應拆盡拆

  位于寧西街九如村山豬窿水庫邊,建于1987年的一處涉水違法建設拆除工作一度難以推進。由于建筑年限長、范圍廣、面積大,拆除阻力大。為此,寧西街主要負責同志多次現場督辦部署,終于在10月22日對該建筑進行整體拆除,拆除面積約1000平方米,暢通了巡河通道。

  上邵涌約300米存在河段暗化,錯、漏、混接及污水溢流、滲漏等問題,嚴重影響水質穩定。為此,新塘鎮加強宣傳引導,耐心解釋,廣泛動員村民配合河涌整治,拆除騎壓河涌鋼筋混凝土建(構)筑物1400平方米,被暗化的河段已全部實現揭蓋復涌,淤積的垃圾、淤泥已清除,錯、漏、混接及污水溢流、滲漏問題已全部整改。

  切實做到“應拆盡拆”,是增城區在落實市總河長第8號令任務過程中始終堅持的原則。今年5月28日印發的《增城區2020年涉水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踐行“違建不拆,河涌不凈”的理念,對于認定屬于違建的,落實“兩個堅決”(即有拆除可能的,堅決不做銷號處理;能整體拆除的,堅決不部分拆除)。

  此外,在堅持“四必拆”、“五先拆”的原則上,增城要求各鎮街對涉水疑似違法建設加以甄別,并根據實際情況分類處置。比如能夠采用“騎樓式”拆除改造的,采取打通巡河通道的方式開展改造;對核查屬實,且屬當地村民唯一住房的,建筑物未嚴重影響堤防及河涌行洪安全的個別案例,或納入“三舊改造”、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具備緩拆情形的,嚴格按照市河長辦銷號流程進行處理,做到整治任務清、銷號標準明、審核材料嚴,對復核不過關的堅決予以退回整改。

  攻堅克難 開展“拔釘”專項行動

  針對仙村鎮仙村涌與新塘交界處歷史遺留的面積約4000平方米的涉水違建存在邊界、權屬不清的問題,區河長、水務等部門主動對建筑物的手續及合法性進行核查,并邀請市河長辦、市水務局現場督導,協調了兩鎮聯動推進,成功將該建筑物整體拆除。

  埔安河翡翠綠洲段3宗臨河違建位于翡翠綠洲小區的別墅區,是小區業主違法違規建設的廚房、茶室、涼亭等,增城區在開展拆違過程中,受到業主的極力阻撓,更有部分業主認為拆除翡翠綠洲段臨河違建侵害了其合法利益,到相關部門上訪投訴。為此,增城區立即組織規資所、規劃辦、城管執法隊對翡翠綠洲小區的用地紅線、用地規劃、建設規劃等進行核查,收集相關資料,認定上述臨河建筑確實屬于違建后,耐心細致地向這些業主宣傳《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防洪法》《水法》等法律、法規,逐個做通思想工作。目前,增城區已完成拆除上述3宗埔安河翡翠綠洲段臨河違建,拆除面積約2040平方米,打通巡河通道長約600米。

  這是增城開展涉水違建“拔釘”專項行動的一個縮影。針對面積比較大、群眾意見比較大、存在偷排直排隱患且非民宅的,以及在整治過程中出現的典型疑難問題形成典型案例,增城采取“拔釘”專項行動,并邀請了市河長辦、市水務局進行政策咨詢和指導,按照“一案一策”方式,由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相關區級河長進行督導督辦,以鎮街為主體,連續進行入戶宣傳,加強《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防洪法》《水法》等政策法規解釋,引導戶主主動配合做好涉水違建治理工作,全力推動拔除河湖違建“釘子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