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污分流改造施工進行得如火如荼

  央廣網廣州12月1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趙雪峰)近日,廣州市委書記張碩輔和市長溫國輝共同簽署頒發廣州市第9號總河長令,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443條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十三五”期間,廣州市將水環境治理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及重要民生工程強力推進,通過各方努力,治水取得顯著成效,走在了全國前列,為推進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創造了良好條件。一是水環境質量持續好轉:9個地表水國考斷面全部達標,建成區147條黑臭水體全部消除黑臭。二是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基礎進一步夯實:目前全市污水處理能力達765.83萬噸/日,超過日均供水量;截至2019年底,廣州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80%,城市污水處理率達97%,城市建成區管網密度為12.81公里/平方公里。

廣州增城一處污水處理設備正運行出水

  廣州市水環境治理正處在由“底線約束”向“提質增效”轉型的關鍵時期,合流渠箱則是現階段制約廣州市水環境治理邁向高質量發展的一大突出矛盾。因此,全面推進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是廣州市全面實現黑臭水體“長制久清”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落實污澇同治、系統治理、海綿城市理念的具體抓手,是全面形成“排水用戶全接管、污水管網全覆蓋、污水處理全達標”國內領先的污水治理體系的關鍵步驟。

  記者從廣州市水務局獲悉,目前,針對以上問題,廣州市河長辦提出了三項解決措施:

  完善責任體系

  推動構建合流渠箱河(湖)長制管理體系,明確全市443條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作的責任人、建設內容、完成時間、截污閘(堰)開閘計劃等。

  廣州市河長辦在前期調研和征求各區河長辦、廣州水投集團等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經過多次召開專題協調會議,與各相關單位基本達成一致意見,形成了《廣州市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目標及責任體系》。

  各區總河長是合流渠箱“開閘”行動第一責任人,各區政府是責任主體。要延伸河湖長制治理模式,明確每條合流渠箱的區、鎮(街)、村(居)三級責任人,全力推進合流渠箱沿線的違法建筑清拆整治、排水單元達標創建,確保按期保質完成任務。

  合流渠箱“開閘”行動納入河長制考核。對履職盡責、成績突出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沒有按進度推進工作的,暫不提拔使用;對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依紀依規嚴肅追責。

空中鳥瞰流溪河兩岸

  成立牽頭機構

  在市河長辦現有架構下,參照排水單元達標攻堅小組的模式,在河長辦工程督辦組內成立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攻堅推進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相關工作。

  落實資金保障

  全市443條合流渠箱,20條已完成清污分流改造;397條已納入工作方案。

  資金納入水務部門年度投資計劃逐年安排,未納入年度計劃的由相關區加快完成前期工作,及時提出增補需求。

  5條結合地塊開發同步實施改造;另21條暫未明確改造計劃,將由相關區對必要性進行論證后,有序開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