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九江10月21日消息(記者謝元森 通訊員沈雙武)10月20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武漢海事法院共同簽署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共同建立長江中游跨區域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此前,兩院都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為全國環境資源司法實踐基地。

  框架協議從協作原則、協作目標、協作事項、協作機制、協作組織等方面,明確兩地法院將立足審判職能服務和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助推長江中游湖北、江西兩地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破除區域限制和克服地方保護,開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層次的環境資源審判協作,協調解決長江中游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重大事項,構建與長江中游高質量發展需要相適應的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形成協同共治的環境司法保護新格局。

  協議明確,兩地法院將加強環境資源民事審判工作,依法審理涉及生態環境權益的各類民事糾紛案件,通過司法審判助力構建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綠色產業結構;加強跨區域環境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審判工作,確保長江中游流域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強化恢復性司法實踐,探索建立“恢復性環境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審判結果執行機制,最大限度促進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兩地法院還將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探索建立環保禁止令制度,積極開展執行事務協作,建立生態修復協同機制、業務交流協作機制,完善環境資源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探索建立環境資源審判共享專家庫,建立新聞宣傳協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