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10月16日消息(記者桂園)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山東省將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考核激勵,以省直機關績效考核、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等工作為抓手,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考核機制,利用巡視巡察、干部監督考核、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等手段,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

  據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廳長宋繼寶介紹,山東通過進一步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完善考核機制等措施,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主要包括健全完善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委員會工作機制,出臺省直有關部門及中央駐魯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實施生態環境領域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在省直機關績效考核中,將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將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作為各級巡視巡察、干部監督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內容。

  山東省提出,依法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建立排污許可與環評、執法聯動機制。目前,山東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已全部完成,累計核發排污許可證30118張(含整改通知書)。《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已實施近4年,參與評價的企業已達8.7萬余家。山東省在落實國家提出的健全環境治理的領導責任體系、企業責任體系等7大體系的基礎上,增加了健全科技創新體系的相關內容,明確以生態環保產業項目為抓手,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

  宋繼寶介紹,山東省將從2021年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生態環保產業統計調查,全面摸清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現狀,編制“十四五”生態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在濟南、青島、淄博市打造生態環保產業集群。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環保管家等環境治理模式,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省5處園區、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