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海口7月16日消息(記者朱永)海南省人民政府日前下發《關于委托實施部分省級用地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明確,經過嚴格審核和論證,海南省政府決定將“五網”基礎設施用地、政府投資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農村村民宅基地的農用地轉用(不含跨市縣、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國家授權給省政府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事項)等五項省級事權委托各市縣政府或其有關部門,有效期3年,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委托各市縣政府或其有關部門實施的審批事項為:土地征收(“五網”基礎設施用地、政府投資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審批、農用地轉用(“五網”基礎設施用地、政府投資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林地征(占)用(“五網”基礎設施用地、政府投資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核、省重要規劃控制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審批(涉及海岸帶陸域200米范圍歷史遺留問題項目)、市縣總體規劃調整審批(“五網”基礎設施和政府投資的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宅基地)。
《決定》要求,對委托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原實施機關應當加強業務培訓指導,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做到放管結合;承接機關應當周密組織,做好各方面的部署和安排,做到規范有序。對實踐證明不宜委托實施的,及時收回委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