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福州6月3日消息(記者張子亞)記者從福州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各縣(市)區可在現有20個夜色經濟街區基礎上,各自分別優選確定1個市級夜色經濟體驗示范街區,也可另選新址建設,確保2020年12月前完成建設提升任務,其中夜色經濟體驗示范街區內移動支付覆蓋率不低于95%,爭取打造夜色經濟體驗示范街區app或智慧管理平臺,制作線上“夜間消費地圖”,開展網上直播。

  據福州市商務局副局長徐強介紹,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推動福州市夜色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福州市夜色經濟體驗示范街區建設提升專項行動方案》,明確了原則要求、提升重點、保障機制、建設提升標準、實施步驟等內容。

  《指導意見》提出,針對夜間消費產品不夠豐富的問題,引進更多國際、國內知名品牌的旗艦店,鼓勵主要商圈和特色商業街與多元化特色夜間文體消費產品緊密結合,豐富經營業態,提升消費體驗;二是針對缺少獨具特色的夜間地標問題,引導樹立精品意識和品牌意識,創建示范街區,打造夜間地標;三是針對夜間經濟活躍度不夠高問題,開展多形式的主題活動,舉辦美食節、購物節、啤酒節等活動,加強宣傳推介,不斷提高夜間經濟活躍度;四是針對夜間服務不夠便民問題,擴大24小時便利店、24小時藥店的布局,鼓勵商戶延長營業時間,打造“深夜食堂”,促進深夜消費。

  據介紹,福州還出臺市級夜色經濟體驗示范街區相關獎勵政策:2020年12月福州將引入第三方機構,由專家組分組驗收考評各縣(市)區“市級夜色經濟體驗示范街區”建設提升情況,形成考評意見。對A類在考評中獲得前4名的縣(市)區,給予總計不超過1200萬元的獎勵;對B類在考評中獲得前3名的縣(市)區,給予總計不超過700萬元的獎勵;被評為各組最后1名且工作不落實、實際成效差的縣(市)區,應向市政府作出書面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