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福州5月15日消息(記者張子亞)福州市政府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20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措施,從拓寬就業渠道、加大就業扶持、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加強保障和服務等四個方面,提出了13條措施鼓勵高校畢業生來榕就業創業。通知指出,全年動員組織在榕各類企事業推出12萬個以上崗位招聘高校畢業生。
這12萬個以上崗位中國有企業崗位不少于1000個,新型研發機構、眾創空間和孵化器企業崗位不少于1000個,事業單位崗位(含聘用崗位)不少于4000個,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不少于2000個。實施青年就業見習計劃,對吸納見習人員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按福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因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相應延長見習單位補貼期限。今年起,見習單位可為見習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大學生參軍享受一次性獎勵金發放,本科、專科畢業生分別不低于2萬元、1.5萬元。同時,對吸納畢業生的企業也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通知明確,對納入福州市“引進培養千名博士”計劃的博士研究生,落地后給予30萬元獎勵。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境外著名大學、國家級研究機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來福州市企業工作,給予碩士每人3萬元、本科每人1.5萬元獎勵。
教育部直屬重點師范大學應屆普通全日制本科免費師范生來榕任教,試用期滿合格后給予每人3萬元獎勵金,并在6年服務期內(含試用期1年)每人每年發給2萬元配套補助。
支持各高校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可同等參加經人社、財政部門認定并納入省、市、縣補貼性免費職業培訓院校組織開展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按就業技能培訓每人不超過1000元、創業培訓每人不超過12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項目補助。
對城鄉低保家庭等5類困難群體高校畢業生,畢業學年可申請享受2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及對應就業指導和創業幫扶。
通知鼓勵高校畢業生以創業帶動就業。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實現名稱自主申報和設立登記合并辦理。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15萬元獎勵;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30萬元、70萬元、15萬元獎勵。
大中專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30萬元,10萬元(含)以下試行取消反擔保。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
繼續開展“植根榕城”100個優秀創業項目評選,給予每個項目3萬元至10萬元的創業資金扶持。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持《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當年稅費。
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來榕落戶限制。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畢業生(含教育部認定的留學歸國取得同等學歷)可在榕落戶,不受年齡及就業創業限制。增設濱海新城人才集體戶,實行配套優化服務,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濱海新城落戶。
此外,2020年~2023年每年安排C型保障對象的公共租賃住房和安居型商品住房不少于20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