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昆明5月8日消息(記者李騰飛)記者從云南省民政廳獲悉,從6月1日起,云南省將提高全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根據通知,2020年,云南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提高到640元/人/月,全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提高到4500元/人/年,全省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指導標準統一提高到832元/人/月。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省級指導標準提高至一檔835元/人/月,二檔418元/人/月,三檔251元/人/月。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省級指導標準提高至一檔151元/人/月,二檔88元/人/月,三檔50元/人/月。新標準自今年6月1日起執行。
云南省民政廳要求各地精心組織做好提標工作,確保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低于省級指導標準,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1.3倍,經濟條件好的地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再適當提高。各地最遲于5月底以前完成提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