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后的前進街宦溪社區南澗塘(央廣網發 通訊員供圖)
央廣網廣州4月14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趙雪峰)近日,廣州市頒布第8號總河長令,要求廣州全市今年內全面完成涉水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全面清除12807宗涉水違建,并于7月底前完成黑臭小微水體銷號任務,實現全市4389宗小微水體無黑臭。
第8號總河長令提出要重典治亂,推動涉水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從江河湖庫向邊溝邊渠、合流渠箱延伸,實現河湖渠箱全覆蓋。2020年底前,全市約525萬平方米的涉水疑似違法建設要基本完成拆除,全面打通巡河通道。
雙崗涌魚塘整治后(央廣網發 通訊員供圖)
要完善治理鏈條,實現自然村雨污分流和污水終端設施雙百目標,清理城鄉水系毛細血管,全面治理邊溝邊渠、風水塘、山塘魚塘等小微水體。2020年7月底前,全市在冊4389宗小微水體(其中黑臭168宗)全面實現污水無直排、水面無垃圾、水質無黑臭目標。
記者從廣州市河長辦了解到,該辦還同步下發了《廣州市涉水疑似違法建設及小微水體整治任務清單》,其中任務清單指出,各區須限時按要求對轄區內涉水違法建設和黑臭小微水體進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