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昆明4月8日消息(記者陳鴻燕)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啟動“規范執行年”專題活動,嚴格列出問題清單,“靶向”落實規范執行。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確保全省法院執行工作保持高水平常態化運行。
活動從今年一季度啟動,云南省法院一季度執行到位案款75.31億元;司法網絡拍賣5554件次;成交額14.8億元;共發布失信被執行人8890名,納入限制高消費名單27278名;通過“一案一賬號”系統收取執行案款36072筆51.37億元,發放執行案款25063筆37.49億元。
此次活動中云南全省各級法院緊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從規范執行立案、案件流程節點管理、被執行財產的查封和處置程序、事項委托以及委托事項的辦理、納入失信名單和限制消費措施、執行款物管理和發放、案件的結案標準、執行申訴信訪案件辦理等八個方面重點推進。確保全部執行案件在執行案件管理平臺上“一張網”無紙化辦理,案件信息錄入準確,由執行指揮中心對案件審限及流程節點進行實時監控,全部案款力爭100%通過“一案一賬戶”系統進行收發。
此次活動列出問題清單,重點強調要嚴格執行立案的條件和程序,堅決杜絕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擾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決定等違法違規情形的發生。要進一步加強對保全執行、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調查、財產控制、財產處置以及案款發放等重要時間節點的管理,執行人員必須在相應的時限內開始或者完成相應的工作。要規范委托評估、鑒定、拍賣機構的選定及財產處置的程序,規范執行查封等強制措施的使用,要以財產價值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為限,杜絕明顯超標的查封。要切實保護民營企業等企業法人、企業家和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對能“活封”的財產,盡量不進行“死封”,使查封財產能夠物盡其用,避免社會資源浪費。對不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限制消費的、記載和公布失信信息或限制消費信息不準確的、符合刪除(屏蔽)或解除(暫時解除)條件的,應當及時審查并在三個工作日內撤銷、更正、刪除失信信息。
活動還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要設立執行信訪專門接待窗口,指定專人負責執行信訪工作,把矛盾化解基層,化解在首執法院。及時研究部署上級法院掛網督辦案件,在期限內核銷。
云南高院充分發揮三級法院執行指揮中心信息化和集約化的優勢,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等手段,對執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統中的流程節點進行實時監控,發現的問題及時預警,以執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促進執行規范化水平的提高,以及時準確公開執行節點信息推動陽光執行成為新常態。
通過為期一年的“規范執行年”活動,云南高院將全面整治全省法院執行工作中還存在的執行不規范問題,堅決遏制“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執行、亂執行”等執行失范行為,堅決糾正“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執行作風問題,堅決查處“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執行違法違紀行為,堅決實現執行監督全流程、無死角、全覆蓋,堅決貫徹落實公正規范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全面依法規范我省法院執行行為,筑牢執行工作健康發展的基礎,保證全省執行工作良性循環和核心執行指標高位運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