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4月3日消息(記者劉祎辰)日前,廣東省第二扶貧協作工作組按照全國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要求,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和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東西部扶貧協作座談會等有關精神,結合粵桂兩地人才幫扶需要,為廣西貧困地區的人才發展注入新動能制定了《關于組織廣東離退休醫生、教師及農業技術人才赴廣西開展人才幫扶工作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今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之年。為進一步推進廣東省第二扶貧協作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對口廣西百色、河池等8市33縣的人才幫扶工作,工作組與廣東人才代理機構或行業協會(以下均簡稱“第三方機構”)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并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持續提升受援地醫療、教育及農業專業技術水平,以滿足當地對醫生、教師以及對農產品檢驗檢測等農業技術人才的需求,同時為幫扶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和人才保障。本項目由廣東省第二扶貧協作工作組統籌協調。
《方案》提出,招募對象原則為65歲以下、參與幫扶時間不低于6個月,在廣東居住的離退休醫生、教師以及農產品質量檢測、標準認定、農產品經銷等專長人才。具備與所參加的志愿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專業資質(醫生要求在二甲醫院臨床工作滿十年以上),并具有從事志愿者服務工作的時間和精力。
《方案》明確,招募由工作組與第三方機構合作,工作組負責統計廣西需求信息,并向第三方機構提交需求信息(需提前2-3個月提交需求),由第三方機構經廣東省各市、縣的衛生、教育及農業等系統相關單位及行業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等方式,組織廣東離退休醫生、教師及農業技術人才,作為社會力量參與廣西人才幫扶工作。第三方機構也可根據廣西需求信息,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運用現場招聘、網絡招聘、傳統媒體廣告等多種渠道在廣東進行公開招募。
《方案》指出,醫生、教師及農業技術人才按中級職稱4800 元/人/月、高級職稱5800 元/人/月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參照深教〔2018〕68號文,按職級對應上述標準發放),往返居住地與受援地的交通費,從募集經費和社會幫扶資金中列支(原則上每人每半年可報銷一次往返的交通費)。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單日抵達的,可視情況報銷住宿費。由第三方機構負責辦理相關報銷手續。并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受援地須為幫扶人才提供食宿)。按照不超過每人每月補貼標準的10%支付第三方機構服務費。第三方機構服務費原則上從募集經費和社會幫扶資金中列支。
此外,幫扶資金按廣西33個縣的人才需求,以縣為單位在社會幫扶資金列支。并充分發揮兩省區民政部門、慈善會等機構平臺優勢,面向社會募集資金或發動醫、教、農界人士等多渠道募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