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福州3月25日消息(記者萬存靈)福州市從本月20日起至6月20日開展住宅小區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目前《福州市五城區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方案》已正式印發。
《方案》提出,在接到群組房線索3個工作日內,屬地街鎮需負責召集轄區內派出所、房管、城管、應急管理(消防)、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等有關單位深入現場排查核實,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如現場排查核實認定為群租房的,將當場向業主送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存在可能威脅公共安全的隱患且難以立即排除的即同時停水停電,當日內上報區專項領導小組,按“一戶一檔”原則建檔造冊。
《方案》規定,經現場排查核實認定為群租房后,房屋產權人、轉租人、承租人須按照規定時限無條件整改到位。其中,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書》起5日內,承租人員須全部清退搬離并封房。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書》起15日內,由房屋產權人負責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消除安全隱患。
此外,自行整改完成后,房屋產權人應向屬地街鎮申請核實,街鎮于3個工作日內召集相關單位現場核實,整改到位后予以解除相關處罰措施。
針對涉及群租行為的相關企業,《方案》規定對為群租房租賃提供居間服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履行職責的物業服務企業,由房管部門依法予以相應行政處罰,并報市發改委(信用辦),列入企業信用“黑名單”;對實施違規裝修的裝修企業依法由建設部門予以相應行政處罰,并報市發改委(信用辦),列入企業信用“黑名單”。
對限期內搬離的租戶,《方案》也提出保障措施。按照規定期限搬離的群租房承租戶,屬地街鎮、社區以及房管部門可應主動幫助引導其對接福州住房保障體系。符合福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保障條件的,幫助指導辦理申請程序并對接市國房中心優先安排;對適合承租社會化租賃住房的,幫助通過福州市住房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臺,對接社會化租賃住房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