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3月2日消息(記者賈宜超)據成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消息,《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期間向全市城鄉低收入困難群體發放一次性價格補貼的通知》已于近日下發,將向全市城鄉低收入困難群體每人發放300元補貼,3月20日前發放到位。
據《通知》,為切實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低收入困難群體基本生活的影響,經成都市政府研究,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向全市城鄉低收入困難群體發放一次性價格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300元。
補貼發放對象為:(一)2020年1月登記在冊的全市城鄉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享受撫恤和生活補助的人員)、城鄉特困人員、孤兒、低保邊緣家庭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二)2020年1月在成都市領取了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三)受疫情影響,采取居家隔離及其他更嚴格的防疫、治療措施后,新增的城鄉特困人員、孤兒、低保邊緣家庭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失業人員;(四)成都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具有上述多種身份的同一發放對象,只以其中一種身份享受補貼,不重復計發。
通知要求,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能,負責統計、核算本部門全市各類發放對象人員數量和補貼金額,向市財政申請市本級承擔的資金并負責發放,指導各區(市)縣對口部門做好當地財政承擔資金的申請、發放工作。各區(市)縣政府要做好當地財政資金安排,嚴格資金管理,專款專用,資金發放要做到公開、透明,確保不漏發、不錯發、不重發。
本次補貼要于2020年3月20日前發放到位。其中,對非集中供養人員的補貼發放到個人;對集中供養人員(含成都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的補貼發放到集中供養機構,由集中供養機構統籌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