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2月17日消息(記者鄭澍 周羽)2月17日下午,廣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相關情況,重點介紹廣東省疫情防控期間醫療保障和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管等方面情況。
疫情防控期間,廣東省藥監局如何保障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廣東省藥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嚴振回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后,我們迅速行動,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領域的監督檢查,強化監督抽檢,加大執法力度,確保疫情期間用藥用械質量安全。
一是加強生產經營領域監督檢查。
通過飛行檢查、日常檢查、跟蹤檢查等多種方式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領域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紅外體溫計、抗病毒口服液、干擾素、奧司他韋膠囊、板藍根顆粒生產的重點企業,以及省級藥品儲備企業及大型藥品經營企業。尤其組織加大對近期復工復產的相關藥械生產企業、通過應急審批的重點企業及品種的監管力度,堅決克服監管薄弱環節,督促企業規范生產經營,保證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截至2月14日,全省藥品監管系統共檢查防控疫情相關藥品生產企業237家次;檢查藥品零售企業、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總部企業129281家次,檢查藥品使用單位6510家次;檢查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數 81948家次。
二是加強抽檢和執法工作,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加大抽檢力度,截至2月16日,應急抽檢醫療器械117批,藥品抽檢共抽取131個品種共517批樣品。重點打擊“生產經營‘三無’、超過使用期限、非醫用冒充醫用的假冒偽劣醫療器械”“經營無合法來源,使用回收、不合格原料生產的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未經注冊或備案的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假劣藥品”“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進行銷售”“無證生產經營藥品和醫療器械”“利用互聯網非法銷售假冒偽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等七種違法行為。
截至2月15日,全省各地共查處藥械類案件338宗,其中經營“三無”、無合法來源的非法醫用口罩案件共81宗,查扣問題醫用口罩120萬余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9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