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2月11日消息(記者曹美麗 杜金明 通訊員梅薇)企業在陸陸續續復工,想來寧波務工但暫時還找不到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怎么辦?2月10日,寧波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外地來甬務工群體中困難人員臨時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確來寧波務工的困難人員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通知明確,此次臨時救助的對象為疫情防控期間來寧波的外來務工人員,目前尚無工作單位接收,且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返回戶籍所在地的生活困難群眾。
通知要求,臨時救助由困難務工人員本人通過電話或現場向困難發生地的鄉鎮(街道)提出申請,民政部門按照急難型臨時救助進行審批,簡化手續,直接予以救助。
通知強調,對于有固定住所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員,其基本生活發生嚴重困難的,由各地通過社會化發放資金方式直接予以一次性救助,救助標準為1個月的當地月低保標準。
對于無固定住所人員,由當地安置在定點場所內的,對其中的困難對象,民政部門承擔其基本食宿費用,直接與服務提供方進行結算。救助期限原則上為14天,期間找到工作的,由用工單位解決食宿,救助自動終止。
救助期滿后仍未找到工作,且疫情防控形勢仍不允許返回戶籍所在地的,再適當延長救助時間,一般不超過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