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2月10日消息(記者賈宜超)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成都市公安機關在會同有關部門堅決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的同時,對疫情期間發生的案(事)件提級辦理、快偵快破,依法打擊、及時查處了一批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截止2月9日17時,全市公安機關共依法打擊涉疫情刑事、行政案件31起,其中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9人,行政案件24起、行政處罰25人。
案例一:干擾和破壞疫情防控 治安警告處罰
2020年1月30日,雙流區西航港某茶樓負責人楊某某(女,48歲)在暫停營業的公告發布后仍然繼續營業,被航空港派出所民警巡查發現,經責令后拒不改正,雙流區公安分局依法對楊某某予以治安警告處罰。
案例二:發布口罩訂購詐騙 取保候審
2020年1月27日,犯罪嫌疑人任某某(男,23歲)通過微信群發布口罩訂購消息,共收取28名被害人的訂購款項2.2萬元,并將贓款揮霍。郫都區公安分局將其擋獲后,考慮其配合調查取證、如實供述罪行,并將贓款退賠受害人,依法對其取保候審。
案例三:發布假消息擾亂公共秩序 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2020年1月23日,楊某某(女,28歲)在微信群內發布內容為“成都明天不會封城,但疾控中心會有一個大消息,現在疫情情況嚴重,讓大家立即去超市囤食物,千萬不要出門”的不實消息,被大量轉發,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錦江區公安分局鑒于楊某某如實供述違法行為,愿意配合調查,并主動將其所發布的消息進行刪除、澄清,依法對其從輕處理。
案例四:銷售偽劣口罩 刑事拘留
2020年1月27日,犯罪嫌疑人程某(男,40歲)違規購買口罩50余萬只用于銷售牟利,涉及金額60余萬元。經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檢驗,該批次口罩細菌過濾效率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都江堰市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程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五:妨害公務 刑事拘留
2020年2月5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男,52歲)酒后在成都市高新區紫荊巷拒不聽從群眾勸導佩戴口罩,妨礙小區院委會工作人員在體溫檢查點的測試工作。高新區公安分局接警后到達現場,在處置過程中唐某某將民警口罩扯下并抓傷民警面部。高新區公安分局依法對唐某某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