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2月3日消息(記者曹美麗 杜金明)今天下午,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發布支持中小企業平穩發展十條政策意見。相關部門將從加大金融支持、減輕企業負擔、穩定職工隊伍等多方面,支持中小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的平穩發展。

  根據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消息,此次十條政策意見支持的對象為: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一定困難和為了確保疫情防控應急物資供應而加大研發力度、擴大生產規模的鄞州區中小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支持措施分為加大金融支持、減輕企業負擔和穩定職工隊伍三個方面。

  加大金融支持方面:

  1.加大對中小企業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和金融組織應主動加強與有關醫院、醫療科研單位及企業的服務對接,充分發揮信貸、保險、擔保等多渠道作用,開辟金融服務綠色通道,高效滿足醫療救助、衛生防疫、醫藥產品制造及采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等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合理融資需求,保證信貸規模充足,適當給予優惠利率和費用減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緩貸,應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減少疫情災害影響,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

  2.引導加強轉貸擔保支持。引導政策性轉貸公司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轉貸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申請轉貸的,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給予轉貸費用按80%收取的優惠。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加強對發展前景良好、但暫時受困的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服務。

  3.加大金融機構小微企業風險補償力度。對金融機構和金融組織因受疫情影響企業復工、經營困難造成貸款逾期、不良等情況的,經核實后給予適當的風險補償。

  減輕企業負擔方面:

  4.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鄞州區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包括個體租戶),房租免收2個月。引導商業綜合體、樓宇業主為餐飲企業和租戶適當減免租金、物業管理和其他費用,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5.延期申報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6.給予技改相關補助。鼓勵防疫類及相關配套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在政策執行期實施技改項目的,按實際投資額的6%給予補助。

  7.擴大研發投入資助。對參與疫情防控開展防護用品、消毒制品、檢驗檢測、藥物研制、應急裝備等新技術、新產品研發生產的企業,其發生的研發投入不受申報基本條件限制,可申請享受區研發投入專項激勵資金資助。

  8.給予企業展位補助。對已付費報名參加境外展會,因疫情影響而不能參展的,仍按原應展標準補助。

  9.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對承租國有資產經營的雙創平臺的在孵企業,免收第1個月房租,減半收取第2個月房租;鼓勵其他民營雙創平臺對在孵企業減免租金。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雙創平臺,優先予以區級科技雙創政策扶持。

  穩定職工隊伍方面:

  10.緩繳社會保險費。貫徹落實上級相關緩繳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政策。對確因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待遇領取等業務的,允許提出補辦申請,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該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布之日起的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