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2月2日消息(記者曹美麗 杜金明 通訊員王岑)寧波市公安局發布通告,即日起至2月9日,涉及公安戶籍、流動人口業務、出入境、戶籍、車駕管、交通違法罰繳等業務的行政服務中心、出入境、交警(車管所)、派出所等單位公安窗口暫停現場辦理業務。2月10日以后,根據疫情變化情況和企業群眾辦事需求,適時調整服務時間和窗口開放規模。
作為替代方式,寧波市公安機關將推行“網上辦、掌上辦、預約辦、延期辦”等便民舉措。
戶籍業務方面,急需使用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本地)等戶籍業務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等暫住人口業務的群眾,可以撥打相應窗口電話咨詢,預約辦理;“出生一件事”一站式集中辦理醫院辦理點暫停業務,推行“掌上辦”;“阿拉警察”APP、“浙里辦”APP、浙江政務服務網已上線的人口業務均可“網上辦、掌上辦”。
出入境方面,一是暫停受理、審批、簽發內地居民赴香港、澳門旅游簽注;二是符合國家移民管理局規定的急事急辦情況、確需辦理或者領取出入境證件的群眾,請事先撥打出入境部門咨詢電話預約辦理;三是暫停全市周六辦證業務,恢復時間另行公告。
車駕管業務方面,一是延期辦理駕駛人考試、滿分教育、審驗教育等業務。對已預約成功的駕駛人考試業務,群眾可以自主選擇取消預約,取消考試預約不計入考試次數,也不影響下次考試預約排序。對預約成功的駕駛人科目考試、審驗滿分現場教育的,公安交管部門將統一取消已申請的預約。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到期的,統一延長有效期限。
二是適當延長駕駛證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期限。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不能按期辦理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結束以后辦理。
三是疫情防控期間,已在互聯網預選了號牌號碼但未及時辦理機動車登記的,預選號碼有效期延長,疫情結束后可以繼續辦理登記。此外,處理交通違法及記分規則按公安部統一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