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呼和浩特1月29日消息(記者鄭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內蒙古自治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監管,先后廣泛發布公告、組織提醒告誡、開展約談警示、加強執法檢查,并迅速查辦一批借機大幅提高銷售價格、未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案件,有力維護了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29日,內蒙古市場監管部門公開曝光各盟市查辦的典型案例:
1月22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自媒體“抖音”曝光小召前街凱蒙藥店口罩漲價線索。經核查該藥店于1月21日購進30套醫用口罩,當日銷售15套,隨后銷售價格連續大幅上漲。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涉嫌構成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價格違法行為,玉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執法程序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7日,包頭市九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藥店經營者檢查中,發現包頭市德益康醫藥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復方板藍根顆粒未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及《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九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并以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
1月26日,烏蘭察布市察右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12315舉報線索,稱前旗永興大藥房有限公司高價銷售口罩。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所賣KN95口罩無法提供進貨票據,且該批次銷售的50只口罩沒有廠名、廠址。當事人涉嫌違反《內蒙古自治區查處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的規定》第六條規定,察右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3日,赤峰市松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場檢查中,發現松山區良品生活超市銷售口罩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松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4日,包頭市東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內蒙古吉仁堂醫藥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銷售部分藥品未明碼標價。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東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6日,烏蘭察布市化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集寧區祥和藥業連鎖有限公司華佗店哄抬口罩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經查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化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調查處理,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4日,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線索,稱從內蒙古壽春堂連鎖有限公司第十藥店購買的無獨立包裝的口罩價格為每個28元,未明碼標價。經查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賽罕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立案調查,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7日,包頭市昆都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網絡輿情監測信息,對昆都侖區鞍山道藥店江南文殊苑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在銷售部分藥品時未明碼標價。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昆都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立案調查,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內蒙古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經營者要引以為戒,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嚴格依法經營,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廣大消費者如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