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安11月6日消息(記者雷愷)經過歷時近兩年的研究、考證,陜西省考古研究院對2017年發掘的西咸新區秦漢新城坡劉村秦咸陽城遺址中的兩座戰國晚期秦貴族墓葬作出判斷,其中一座墓葬出土銅器的督造者為蜀守斯離。

銅器銘文(央廣網發 陜西省考古研究院供圖)

  本次發掘墓葬編號分別是M2、M3,均未經盜擾,發掘出土遺物包括青銅禮器、日用器、兵器、工具、車器、銀器座、鐵工具、玉組佩、璧、印章、料珠、玻璃六博棋子等。根據墓葬結構和體質人類學鑒定結果顯示,兩位墓主均為男性,其中M3墓主年齡為45-50歲。出土遺物判斷,墓葬時代為咸陽為秦都期間的戰國晚期,墓主屬于士、大夫貴族。

玉具劍(央廣網發 陜西省考古研究院供圖)

  考古人員進一步研究確定,M3銅鑒腹部的16字銘文內容為“十九年蜀守斯離造工師某臣求乘工耐”。這種銘文格式是秦昭襄王時代常見的三級職名。十九年即為公元前287年,蜀守斯離是器物的督造者。

  據介紹,對巴蜀地區的吞并和管理是秦國完成統一的關鍵。文獻記載,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公元前316年),司馬錯伐蜀, 滅之。二年后滅巴。但是秦國對這一地區的管理,可謂一波三折。最初秦國保留了蜀侯,派中央大員張若為蜀國守,直至公元前285年,建立蜀郡,并先后由張若、李冰等人出任郡守。

  本次出土銘文說明,在張若任蜀國守之后、李冰任蜀郡守之前,斯離曾一度擔任蜀國守。而斯姓,據《資治通鑒》胡三省注記載,為蜀之西南少數民族姓。斯離為蜀國守,體現了秦國的“羈縻政策”。這種政策,是保持少數民族原有的社會組織形式和統治機構,承認其酋長、首領在本民族和本地區中的政治地位和統治權力,并封授一定的官職,由酋長、首領自己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司馬遷《史記》記載,(秦昭襄王)二十三年,尉斯離與三晉、燕伐齊。根據出土銘文再考證,可知斯離伐齊時的官職應該是蜀地的郡尉,具有五大夫以上的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