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1月5日消息(記者鄭澍)記者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廣東省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欄港經濟區)原黨委書記姜建平(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向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建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姜建平利用其擔任中共珠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副書記,珠海保稅區(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黨委書記,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欄港經濟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