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10月11日消息(記者杜金明)由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寧波市財政局頒發的《寧波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內部人員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已于10月1日正式實施,該辦法明確,對有突出貢獻的內部舉報人最高可獎100萬元。上述消息來自寧波市市場監管局。
《獎勵辦法》對可能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11種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內部舉報進行獎勵,同時根據舉報人提供線索的質量劃分三個獎勵等級,其中屬于一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金額的8—12%(含)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4000元的,給予4000元獎勵。考慮到內部舉報人可能面對的風險,內部舉報的獎勵比例較普通的舉報標準提高了一倍,并大幅提高了每一等級獎勵的基礎數額,最高獎勵金額可達100萬元。獎勵辦法同時規定,舉報人對涉及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的,涉及嬰幼兒配方乳粉,且已對公眾生命身體健康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涉及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故意摻假售假,且已造成較大社會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內部舉報行為,若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少于30萬元。《獎勵辦法》還對獎勵的程序,對內部舉報人的信息保護等做了專門的規定。
寧波市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辦法為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人員積極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向監管部門及時提供侵害群眾利益的重大關鍵且隱蔽極深的案件線索,精準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有力擊破利益同盟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據了解,市場監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出臺專門的獎勵辦法重獎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內部舉報在浙江省尚屬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