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太原4月28日消息(記者賀威通)日前,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下發《關于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山西全省開展入河排污口調查摸底和規范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情況,建立問題清單,采取針對性措施,實現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的目標。
此次整治工作主要是全面完成汾河、桑干河等流域的“查、測、溯、治”四項主要任務。查,全面摸清山西省七河流域所有直接、間接排放廢污水的各類入河排污口;測,各地根據排查結果,制定入河排污監測計劃,對入河排污口的水量、污染物種類、水質情況進行定期監測;溯,對排查發現的入河排污口進行溯源,查清污水的來龍去脈,厘清排污責任;治,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開展排污口、涉水污染源清理整治工作,并實行銷號制度。
通知要求,以縣為單元,依據對本轄區納入河長制管理的河段入河排污口進行摸底排査、登記制表。摸清每條河道排污口(點)的數量、年度排污總量,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圍、超規模排放。特別是要摸清是否有未履行登記或審批程序的非法排污口(點)及其偷排等情況。并于2019年10月底前提交完整的排查結果。
各市針對發現的問題,組織技術人員進行分析、分類并確認,追蹤查出背后的排污企業,建立地表水斷面-排污口-污染源清單。對摸排確認的入河排污口(點)、污染源頭、污水水質水量、引流方式及監管、運行等情況建立臺賬進行管理。山西省水防辦將組織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省環境規劃院、省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對各市、縣完成的排查復查結果進行衛星遙感核查和現場核查,形成核查報告。對于現場核查中發現有未上報的問題,山西省水防辦將向市、縣政府進行通報,并抄送市縣級河長。
對嚴重影響河流斷面水質的排污單位,要求在限定時間內徹底完成整治;對不能完成入河排污整治任務的排污單位,各市應進行掛牌督辦,將推進進度每月報告山西省水防辦。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公開曝光典型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