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寧3月24日消息(記者張雷 西寧晚報記者樊婭楠)青海省西寧市市委市政府辦公室近日聯合印發《西寧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標志著西寧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正式拉開帷幕。
《方案》明確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義務主體、賠償范圍、賠償工作程序等,從而為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個人戴上了“緊箍”,堅定維護公眾環境權益。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加快西寧市生態文明建設、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強化污染者環境保護法律責任,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方案》的實施,將以“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為重要工作原則,明確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義務主體、賠償適用范圍、賠償費用范圍、賠償工作程序等內容,同時,明確了涉及西寧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16個部門的責任分工,并由相關責任部門牽頭探索建立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磋商、訴訟、賠償和生態環境修復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配套機制。計劃到2020年建成責任明確、途徑多元、機制完善、技術規范、保障有力、應賠盡賠、修復有效、信息公開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方案》的印發對西寧市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今后,西寧市將嚴格按照《方案》要求,立足全市地域特征和生態環境現狀,始終保持改革韌勁,以更大的力度、更實的舉措,堅持應賠盡賠,落實生產經營者法律責任,實行損害必償,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有效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困局,強力助推綠色發展樣板城市和新時代幸福西寧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