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安3月19日消息(記者雷愷 通訊員張偉峰 陳寧)記者今天(3月19日)從陜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從即日起,陜西省利用6個月時間,集中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明確對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將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
此次整治藥品零售企業為主要檢查對象,重點查處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違規經營行為,確保經營企業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開展經營活動。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藥品零售企業對照《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執業藥師配備不到位、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采取有效措施主動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零售企業對存在“掛證”行為、不能在崗的執業藥師,應于4月30日前主動申請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對執業藥師主動申請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的,藥品監督管理應予以注銷。各級監管部門開展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監督檢查工作。對經過自查整改仍存在執業藥師“掛證”、未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等行為的藥品零售企業,按照嚴重違反《藥品管理法》予以查處,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并記入企業誠信檔案,列入年度重點檢查對象。對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并及時予以公告。
為了確保整治活動取得明顯效果,陜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級監管部門認真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加強宣傳引導,強化社會監督,充分利用12315、12331投訴舉報平臺,對存在執業藥師“掛證”、未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藥品零售企業不配合執業藥師主動申請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等行為進行舉報。對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藥品零售企業,通報當地醫保部門,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同時,省藥品監管局將加強對各地的督查指導,對工作推進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