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3月1日消息(記者曹美麗 通訊員張土良)“放學了,孩子誰接送?誰照管?”一直以來,孩子放學時間與家長下班時間的不匹配,讓“三點半難題”成為不少家庭的煩惱。不過這一煩惱,有望在寧波得到解決了。
記者了解到,為了解決“放學后誰來管”這一困擾家長許久的“心病”,寧波市教育局近日聯合該市發改委、財政局、人力社保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小學放學后校內托管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要求2019年秋季學期,全市范圍有托管剛性需求學生的小學都要開展放學后校內托管服務工作。
小學放學后校內托管服務(以下簡稱“校內托管服務”),是在學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學任務之外,基于學生家長自愿,針對確實有接送困難的家庭,由學生所在學校為主具體承擔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服務。根據《實施意見》,校內托管服務對象范圍為放學后家長接送有困難、托管有剛性需求的小學生。托管服務對象一般應按“家長申請、班級初審、學校核準、統籌安排”的機制確定。
學校根據實際人數組班,人數較少的可以跨班級跨年級統籌組班,每個托管班應至少安排1名教職工負責管理服務。對參與放學后托管服務工作的教職工,應給予合理的服務工作報酬。
綜合家長下班時間、小學生在校時間等多種因素,《實施意見》規定,校內托管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為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下班時間,具體時間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明確。
“不上課、不集中輔導、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校內托管服務以學生自主活動為主,主要是組織學生自主閱讀、課后作業、體育鍛煉等。學校面向全體學生的拓展性課程活動和部分學生參加的校藝術隊、體育隊等不屬于校內托管服務范疇。
關于“校內托管服務”的收費,《實施意見》明確,校內托管服務必須始終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各區縣(市)可根據實際采取政府購買、適度財政專項補助、合理增加生均公用經費標準、適當收取托管服務費等途徑解決,確保托管服務正常運行。學校需要向學生適當收取托管服務費的,其托管服務費具體標準由區縣(市)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接下來,寧波市各區縣(市)將抓緊制定出臺進一步規范校內托管服務工作的實施方案和細則,確保在今年秋季學期,全市范圍有托管剛性需求學生的小學都開展校內托管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