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2月27日消息(記者曹美麗)繼去年人才凈流入率居國內城市第二位之后,寧波市又將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吸引各類人才落戶。值得關注的是,寧波市此次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除了放寬人才落戶、居住就業落戶和親屬投靠落戶條件外,還新增了投資購房落戶。其中,商業用房也可落戶成為最大的亮點。
近日,寧波市公安局就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公開征求意見。這份意見稿共有四大方面的內容,分別是進一步放寬人才落戶條件、放寬市區居住就業落戶、拓寬親屬投靠落戶、新增投資購房落戶。
——進一步放寬人才落戶條件。征求意見稿規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后10年內有意愿來寧波就業的,可申請將戶口遷至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投靠城鎮范圍內同意被投靠的親友處。全日制職業院校畢業生納入先落戶后就業范疇。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或中級技能職業資格的社保繳納年限由1年調整為6個月。
對已落戶寧波但無合法穩定住所的碩士、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技師等人才且繳納社保1年以上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隨遷至高層次人才專戶。
——放寬市區居住就業落戶。租賃私房落戶是指在本市就業并參加社保滿5年在城鎮地區租住在同一房屋內滿5年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憑居住證和備案的租賃合同可落戶房屋所在地社區集體戶。
居住就業落戶社保繳納年限由原來5年調整為3年,連續繳納年限調整為累計繳納年限,即申請之日起“4年內累計繳納3年”或“3年內累計繳納2年”,并以此類推。
農村地區取得城鎮住宅用地的不動產權屬合法所有權人可參照鎮城地區居住就業落戶辦理遷入手續,統一落戶到不動產權屬所在地的鎮(街道)設立的社區集體戶內。
——拓寬親屬投靠落戶。投靠軍人配偶父母落戶是指夫妻一方為已按規定注銷了戶口的義務兵或上士以下士官,另一方投靠軍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軍人一方父母戶口所在地。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隨遷。手續參照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辦理,需另提交軍人身份證件和被投靠人與軍人系父母子女的親屬關系證明。
成年子女戶口在市區城鎮范圍內的,其老年(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上)父母投靠取消原人均住房面積達到18平方米以上的要求。
——新增投資購房落戶。投資購房落戶是指在本市就業并參加社保滿3年或投資辦企業、個人創業已納稅在寧波市連續繳納36個月的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在寧波市擁有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合法所有權的,可將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入到房產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戶。戶口已在寧波市城鎮家庭戶內的(除市內無合法穩定住所的除外)不得將戶口遷入社區集體戶。
進行析產的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按照“一房一戶”的原則,由不動產權屬證書上共有人協議并公證確定所占份額高于平均份額以上的一名辦理落戶。
這份戶口遷移新政可以說是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寧波市區戶口遷移實施細則(試行)》的升級版。相比較去年施行的戶口遷移政策,升級版的寧波戶口遷移新政進一步放寬了落戶條件和門檻,引才力度之大超過了以往。如在大學生落戶條件方面,原先規定是應屆畢業生才能先落戶后就業,現在放寬到了畢業后十年內;而居住就業落戶的社保繳納年限也有了調整,從原來的5年調整為3年;成年子女戶口在市區城鎮范圍內,其老年父母要投靠落戶的,原先有人均住房18平米以上的要求,新政取消了18平米的要求。
除了放寬落戶條件外,新政還新增了投資購房落戶,而商業用房也可以落戶,成為此次落戶新政的最大亮點。這份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投資購房落戶是指在本市就業并參加社保滿3年或投資辦企業、個人創業已納稅在寧波市連續繳納36個月的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在寧波市擁有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合法所有權的,可將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入到房產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戶。這一消息,被房地產企業解讀為是對商業類物業的一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