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2月26日消息(記者韓民權)記者26日從四川省人社廳獲悉,為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使用效率,增強共濟功能,方便參保職工就醫購藥,經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四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有關政策的通知》,決定從3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支付范圍將被擴大,可用于支付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雙方父母、子女的一系列就醫購藥費用。
據了解,調整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個人賬戶資金在原支付范圍基礎上,可擴大用于支付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雙方父母、子女的下列費用:
一是在統籌地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含掛號)、門診特殊疾病(含定點藥店)、住院、健康體檢、非計劃免疫接種、遠程診療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需個人負擔的醫療服務費用。
二是在省內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與疾病治療和醫療康復相關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輔助器具等費用。
三是在統籌地區內支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重特大疾病保險、長期照護保險等由政府開展的與醫療保障相關的社會保險個人需要繳納的費用。
另一方面,跨省異地就醫長期備案人員、醫保關系跨省且跨制度轉移人員,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也可劃轉至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
通知指出,個人賬戶政策的調整和完善,涉及廣大參保職工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政策宣傳,細化工作措施,積極穩妥推進;加強對定點醫藥機構的監管,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大信息系統建設力度,確保支付順暢,盡快實現持醫保卡(社會保障卡)在省內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一卡通”;大力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積極探索在定點醫藥機構開展就醫、購藥及配送的移動支付等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