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昆明1月18日消息(記者李健飛)記者從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獲悉,2017年,云南省16個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率為98.2%,2018年為98.9%,連續2年位居全國第1位。但隨著新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不夠穩定、區域性和季節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嚴峻,施工揚塵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工業廢氣污染等問題也已逐步顯現。
云南省于2017年7月啟動了《云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起草工作, 2018年11月29日,《條例》由十三屆省人大常委會第7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該《條例》提出了“保持大氣環境質量優良”的目標,明確了大氣污染綜合防治的職責,完善了大氣污染防治的制度,結合了云南的工作實際需要!稐l例》中明確了鼓勵開展大氣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推動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等內容,并針對惡臭氣體、露天燒烤、室內裝修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污染制定了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