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1月17日消息(記者劉濤 廣元臺記者梅瑩 柯林)1月17日,記者從四川廣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廣元市利州區一女私家車駕駛員李某某因酒后駕車肇事逃逸構成犯罪被法院近期判刑后,該支隊1月16日又對其依法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決定。由此李某某不僅成為廣元市2019年終身禁駕第一人,而且還是該市首例女性終身禁駕案例。
2018年3月28日,李某某駕駛川H928XX小型普通客車沿利州區萬緣路由萬達廣場向萬緣老街方向行駛,5時30分行駛至萬緣路濕地公園入口路段,將在道路上進行保潔作業的謝某撞倒,造成謝某受傷、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李某某駕車逃逸。交警部門接警后,迅速投入警力開展偵破工作。經辦案民警縝密偵察,肇事逃逸的李某某當晚被緝拿歸案。后經檢測,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5mg/100ml,已達到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終結后,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2018年12月,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1月16日,廣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制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1款、第101條第1款的規定,決定給予李某某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禁駕的行政處罰。
交警提醒駕駛員:終身禁駕是一項很嚴厲的處罰,這意味著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無疑會給自己造成極大影響。機動車駕駛人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切不可糊涂一時而懊悔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