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12月27日消息(記者杜金明 通訊員胡琳琳)近日,記者從寧波市人社部門了解到,為進一步增強企業活力、優化就業環境,寧波市現行的失業保險費率下調政策將繼續實施至2019年12月31日。
2017年5月起,寧波市失業保險費率經過第三次階段性下調,總費率從1.5%下降至1%,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分別按照本單位繳費基數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根據浙江省統一安排,結合寧波市實際情況,這一費率的執行時間將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長至2019年12月31日。預計明年將為用人單位減負7億元。
2015年至今,為了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寧波市連續三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從3%降至1%,累計為用人單位和職工減負超過22.7億元,16萬家用人單位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