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珠海12月17日消息(記者郭翔宇 通訊員胡冬梅)隨著港珠澳大橋的正式運營通車,粵港澳間溝通交流層次日益加深。橫琴法院地處橋頭堡,肩負著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維護改革創新的重任。近日,橫琴法院制訂出臺《珠海橫琴新區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改革創新為粵港澳大灣區 橫琴自貿區建設提供更優司法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橫琴自貿區建設。
立足自貿區定位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意見》分為五項,分別從把握大灣區自貿區建設的目標定位、推動構建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升司法服務保障水平、應對大灣區自貿區發展的司法新需求、推進粵港澳深度融合發展五個方面提出了不同舉措,涵蓋了自貿區法院在新時代改革發展中的各項職能和發展目標。
此外,《意見》還圍繞大灣區自貿區建設的司法需求,提出搭建大灣區司法合作平臺、公正高效審理跨境投資和跨境電子商務等案件。并提出,對于中外企業、自貿區企業與非自貿區企業、內資企業與港澳臺企業,要一律平等適用法律,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維護市場主體的投資信心。推動橫琴自貿區形成平等有序、充滿活力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尤其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著力推動構建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加強對原創作品、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促進新興產業健康成長。探索解決知識產權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等實踐難題,依法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罰力度,不斷優化創新環境,發揮科技創新引領作用,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突出推進粵港澳深度融合發展
港珠澳大橋的通車,粵港澳交流更加頻密,為大灣區自貿區建設發展帶來新機遇,也給法院工作帶來新挑戰。預計將有越來越多澳門居民在橫琴居住、生活和工作,為滿足澳門新街坊多元化司法需求,橫琴法院化挑戰為創新機遇,加強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創新,充分發揮調解功能,構建多層次、多主體、多方法的糾紛解決機制。橫琴法院前期聘任了港澳人士擔任特邀調解員、人民陪審員,將更加充分地利用特邀調解隊伍,搭建多元調解工作平臺。利用橫琴多種糾紛解決機制和法律服務機構并存的便利條件,開始探索與橫琴民商事調解中心、內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建立合作機制。并計劃借助澳門街坊聯合會、內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等社團機構,為在橫琴居住澳門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糾紛解決途徑。
《意見》突出延伸司法職能
《意見》還著力健全自貿區企業涉訴情況分析制度。加強對重大糾紛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的識別防范,建立與自貿區職能部門會商研究、風險預警機制,定期通報自貿區企業涉訴總體情況,為企業防范法律風險提供參考。
發布涉自貿區案件審判指引。分析涉自貿區案件審判情況,總結案件糾紛產生和處理的規律,提升當事人參與訴訟的預見性、便利性。
制訂針對港澳籍訴訟主體的訴訟風險告知書。根據內地與港澳司法體制的差異,總結梳理港澳訴訟主體常見的訴訟風險,減少因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不同產生的爭議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