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林業局供圖
央廣網廣州12月12日消息(記者鄭澍)近日,廣東省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從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省全面禁獵野生鳥類,全面加強野生動物野外種群保護,禁止獵捕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據悉,廣東省是候鳥的主要遷徙通道和聚集地,也是鳥類棲息的中心省份之一。近年來,全省各地林業部門多次開展專項行動,打擊違法獵捕鳥類等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行為,自2017年8月以來,全省收繳鳥類30607只,清除捕鳥網35263米。2016年,全國人大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此次禁獵野生鳥類的決定,正是廣東落實這一法規的重要舉措之一。
廣東省林業局供圖
《通知》要求,禁獵期間,禁止在廣東省境內使用粘網(捕鳥網)、鳥類電子誘捕裝置。禁止任何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為出售、購買、利用粘網、鳥類電子誘捕裝置提供交易服務。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保障航空安全、疫病防控等特殊原因,確需獵捕的,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確需利用野生鳥類及其制品的,應當以人工繁育種群為主,有利于野外種群養護,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通知》指出,廣東省將建立省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研究制定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管措施、部署重點工作。各地要參照省的做法,建立健全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管聯動機制和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嚴厲打擊非法獵捕、捕撈、人工繁育、殺害、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走私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違法行為。
廣東省林業局供圖
《通知》強調,要加強對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地的建設管理,加快形成以自然保護區為核心、森林公園為網絡、濕地公園為補充,保護類型齊全、布局合理、生態效益顯著的自然保護體系。加強對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以及野生鳥類集群的越冬地、繁殖地和遷徙停歇地,要實施網格化管理,將監測巡護職責落實到崗到人。要在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狀況進行調查、監測和評估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檔案。禁止對鳥類遷徙主要停歇地、棲息地實施人為破壞活動。建設項目選址選線,應當避讓相關自然保護區域、野生動物遷徙洄游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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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研究制定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維護野生動物棲息地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對種群數量過大、造成危害頻繁的野豬等野生動物,要在論證可行的基礎上,依法組織開展有序狩獵活動,科學調控種群數量,有效減少致害因素。
廣東省林業局供圖
據省林業局有關專家介紹,通知的出臺對廣東省進一步加強保護野生動物意義非常重大。如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禁獵野生鳥類五年,將有助于野生鳥類及其棲息地的保護,嚴厲打擊非法獵捕、出售、購買、利用、運輸和走私野生鳥類及其制品的違法犯罪行為。特別在禁獵方面,對于非法獵捕、使用粘網(捕鳥網)、鳥類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的,做出了相應的處罰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禁獵期滿后,省政府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延長禁獵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