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武漢11月30日消息(記者張毛清 恩施臺記者童思維)繼立法保護漢江水環境之后,湖北省擬立法保護湖北境內長江第二大支流——清江流域的水環境。
近日,《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草案)》提交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清江發源于恩施州利川市齊岳山,流經恩施和宜昌所轄的10個縣市,在宜昌市宜都陸城匯入長江,全長423公里,流域面積達1.7萬平方公里。
目前,清江流域水污染問題主要集中在城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短缺、農業生產廢棄物處置不當、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排污不達標等方面。為此,條例草案對規模化以下經營性畜禽養殖項目的排放作了詳細規定,要求養殖廢棄物未經處理,不得直接向環境排放。否則,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治理,并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據介紹,立法保護清江流域水環境,對全面推進長江大保護戰略具有重要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