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1月27日消息(記者鄭澍)廣州市人民檢察院26日下午發布《廣州市檢察機關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白皮書(2016年11月-2018年11月)》(下文簡稱“白皮書”),全面總結全市檢察機關試點工作的基本情況、思路舉措和經驗做法,系統梳理試點工作的制度性成果,旨在為正確實施修正后的《刑事訴訟法》、制定相關司法解釋、修改《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提供實踐經驗和制度樣本,為推動刑事訴訟制度的科學化、法治化、民主化發展進程貢獻“廣州檢察智慧”。
據介紹,2016年11月16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和“兩高”具體部署,為期兩年的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正式啟動,確定廣州作為全國18個試點地區之一。《白皮書》顯示,兩年來,廣州市檢察機關積極穩妥開展試點工作,努力探索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條件和程序機制,推進繁簡分流、簡案快辦、寬嚴得當,不斷提升辦案的質量和效率,注重社會綜合治理效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白皮書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0月,廣州市檢察機關共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查起訴刑事案件22690件25323人,占同期刑事公訴案件的58.9%。其中,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廣州市檢察機關共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查起訴刑事案件6606件7395人,占同期刑事公訴案件的44.29%。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廣州市檢察機關共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查起訴刑事案件16084件17928人,占同期刑事公訴案件的67.14%。2018年8月至10月,適用比例大幅攀升,占同期刑事公訴案件的85.48%。
已提起公訴的認罪認罰案件22161件24699人,占同期起訴案件的59.71%。作出不起訴決定的認罪認罰案件529件624人,占同期不起訴案件的34.88%。已判決的認罪認罰案件20226件22708人,無罪判決0件,采納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有21393份,采納率為94.21%。
白皮書顯示,試點的案件涵蓋139個罪名,涉及輕微刑事案件、重罪案件、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職務犯罪案件、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等多種案件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