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青島10月10日消息(記者王偉)記者從青島海關獲悉,流亭機場海關近日查獲兩名中國籍旅客走私黃金出境案,現場查扣夾藏在行李箱拉桿內的條狀黃金制品42根,重7900余克,案值約210余萬元。這是青島海關近年來查獲的最大一起黃金走私案。
據介紹,8月28日中午12時左右,青島至日本東京航班旅客出境現場,兩名中國籍女性旅客間隔幾分鐘前后進入海關查驗區,選擇無申報通道通關,未向海關申報任何物品。
海關關員在對其托運行李進行X光機檢查時,發現4個托運行李箱中有高密度金屬制品,復查時仍發現圖像異常,遂對兩名旅客及其所有行李物品進行人工查驗。經檢查,兩人手提行李無異常,托運行李內有大量饅頭及泡面等食品,但清空行李箱內物品后再次空箱進行X光機檢查時,發現4個行李箱的拉桿一側均疑似夾藏高密度金屬制品。
隨后,流亭機場海關關員與緝私警察對拉桿箱進行開拆,發現藏匿在拉桿內用塑料包裹的條狀黃色金屬42根。海關緝私警察立即開展取證、稱重、訊問等工作,經訊問,兩名犯罪嫌疑人供認了欲乘坐航班攜帶黃金制品走私至日本的犯罪事實。經調查,兩人互不相識,受他人指使將條狀黃金藏匿于拉桿箱的拉桿中,試圖逃避海關監管走私出境。
青島海關提醒進出境旅客,黃金及其制品屬于國家限制進出境物品,旅客攜帶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境,超過50克需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攜帶進出境的黃金及其制品,視同進出口貨物,須以貨物進出口方式報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規定,攜帶或者復帶金銀出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憑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證明或者原入境時的申報單登記的數量查驗放行;不能提供證明的或者超過原入境時申報登記數量的,不許出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