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9月18日消息(記者陳鵬)記者從市水利局獲悉,《重慶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近日正式實行。《辦法》中明確規定,將對行政區域年度用水實行總量控制管理,對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也將逐步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等。
《辦法》明確規定,全市各級政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根據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制定年度用水計劃,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年度用水實行總量控制管理。行政區域內的年度用水計劃不得超過經批準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
同時,《辦法》要求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以下統稱用水單位)實行計劃用水管理。納入計劃用水管理的用水單位,應當在每年12月31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的用水計劃建議,相關部門則根據用水定額、用水單位的用水計劃、前三年用水情況、用水項目情況等核定用水計劃,于每年1月31日前下達用水單位的本年度用水計劃。
《辦法》規定,對非居民用水實行超定額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制度。據了解,非居民用水指的是城鎮公共供水管網供水的行政事業單位、工業、經營服務(商業、賓館、飯店、旅游業等)等非居民用水戶,其中不乏高耗水行業。《辦法》正式實施后,對于非居民用戶用水也將設置用水定額和用水計劃,一旦非居民用戶用水超過定額或計劃,將實施累進加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