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武漢6月28日消息(記者張晶)記者昨天從湖北省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從今年8月1日起,《湖北省氣候資源保護和利用條例》正式施行。作為第一部專門規范湖北省氣候資源保護和利用的地方性法規,該《條例》的實施,也是實行長江大保護、貫徹綠色發展的具體措施。
湖北氣候資源豐富 立體開發潛力巨大
氣候資源是指可以被人類生產和生活利用的太陽輻射、熱量、風、云、水、大氣成分等自然物質和能量。
湖北省氣象局專家介紹,湖北地處北緯20℃—30℃的亞熱帶,四季分明,氣候溫潤,資源豐富,立體開發潛力巨大。比如,湖北省內各地每年接收的太陽總輻射能相當于535億噸標準煤的能量;年空中水資源量在815—1253厘米。
如何利用氣候資源呢?以空中水資源為例,專家介紹,如果把湖北比作一個盒子,經過這個盒子的大氣中的含水量,一年累積下來就有815—1253厘米,但實際降到地表的只有1/10。雖然湖北整體水資源豐富,但在北部地區,水資源相對欠缺,還有些地區存在季節性缺水。一旦發生比較嚴重的干旱,可以利用這些空中水資源,采取飛機播灑催化劑或通過高射炮、熏煙等方法,降雨緩解干旱。
城市風道上建筑不能太密太高
《條例》規定,在氣候資源豐富區域或氣候敏感區域內,劃定氣候資源保護區域。在氣候資源保護區域內不得建設破壞氣候資源的項目。
《條例》還規定,城市規劃和建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和相關標準、技術規范,合理設置、調整通風廊道,保障空間環境空氣流通、自凈能力,避免或者減輕大氣污染物的滯留。
專家舉例說:“武漢夏天這么熱,建設高樓時就不要建在夏季盛行風的風道上,否則密密麻麻像一堵墻會把風擋住。”專家介紹,武漢盛行風有兩種,分別是夏季的東南風和全年的東北風,風道需要保護,不能建很高很密的樓房。
此外,對于大氣的保護,《條例》還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應當采取噴淋、覆蓋、圍擋、綠化、封閉施工等防塵措施,減少大氣污染;采取防護措施,避免或者減輕熱島效應、狹管效應、光污染等不利氣候條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