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6月12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趙雪峰)近日,廣州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廣州市湖長制實施方案》,在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基礎上,實行市、區、鎮街、村居四級湖泊管理保護責任體系,河長制、湖長制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針對不同類型的湖泊,科學制定“一湖一策”方案,強化對湖泊的治理和保護,到2019年底基本實現湖泊管理管理范圍內無非法排污、無黑臭。

  各級河長兼任湖泊所在地湖長 特別設立業主湖長

  《方案》提出,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因湖施策、系統治理,黨政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在全市所有湖泊、水庫實施湖長制。針對不同地區、不同湖泊實際,以問題為導向,實施“一湖一策”,按照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思路,加強源頭控制,強化聯防聯控,統籌陸地與水域、岸線與水體、水量與水質、入湖河流與湖泊自身,解決湖泊管理保護中的突出問題。

  到2018年6月底,在全市建立湖長制,構建四級湖長體系;到2019年底,基本實現湖泊管理范圍內無非法排污、無成片漂浮、無黑臭、無行洪障礙、無違章建筑,還河湖自然面貌;到2020年底,實現湖泊數量不減少、面積不萎縮、功能不衰減、生態不退化,水質達到省下達廣州市的目標要求。到2030年底,全市湖泊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進一步提升;飲用水水源地湖泊水質穩定達標。

  在河長制基礎上,建立市、區、鎮街、村居四級湖長體系。河長制、湖長制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引導公眾參與,形成工作合力。市設置雙總湖長,市第一總河長、總河長、副總河長分別兼任市第一總湖長、總湖長、副總湖長。各區、鎮街的總河長、副總河長分別兼任本地區總湖長、副總湖長。白云湖、海珠湖、花都湖、黃龍帶水庫、流溪河水庫等市管或作用重要的湖泊由市級負責同志擔任市級湖長,所有湖泊所在區、鎮街、村社分級設立湖長,由相應河長擔任。湖泊權屬單位設立業主湖長,由其主要負責人擔任。

  “散亂污”整治、“四洗”行動延伸至湖泊 設置湖長公示牌

  在湖泊的生態治理上,《方案》中提出,將“散亂污”整治和“四洗”(洗樓、洗管 、洗井 、洗河 )行動明確的實施范圍延伸至湖泊及入湖河流流域,同目標、同措施、同督辦、同考核推進各類整治工作,及時清除各類污染源及違法建設。落實《廣州市新一輪畜禽養殖污染整治行動方案》,依法依規完成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的關閉或搬遷,防治“死灰復燃”; 全面清理打撈水面漂浮物、沉船、斷橋、三無船只、倒伏樹木、建筑垃圾以及水浮蓮等有害水生植物。到2018年底,基本實現湖泊水面無1平方米以上成片漂浮物,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實現“長制久清”;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非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污染整治工作,基本實現湖泊及入湖河流無非法排污,基本完成“散亂污”場所整治及違章建(構)筑物清拆。到2020年底,完成存在黑臭水體的湖泊和入湖河流的治理任務。

  在湖泊的水域空間管控上,《方案》明確要依法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將湖泊及其生態緩沖帶劃入優先保護區,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到2019年底,各區要依法劃定湖泊管理范圍,設立界樁、管理和保護標志。嚴格控制湖泊管理范圍內的開發建設。禁止圍湖造地、填湖造房、填湖造景、筑壩攔汊、占用湖泊灘地以及其他侵占和分割湖泊的行為。依法開展涉湖開發利用相關規劃的環評工作,嚴格湖泊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和活動的審查。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水域占補平衡等制度,實現水域面積只增不減。

  在湖泊的水資源保護上,《方案》中提出,要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湖泊水資源保護,到2019年底,確定重點湖泊生態水位,優化湖泊水資源配置和調度,嚴格湖泊取水、用水和排水全過程管理,控制取水總量,維持湖泊生態用水。依據水功能區劃及水環境功能區劃,科學核定湖泊水域納污能力,明確分階段湖泊的限制排污總量。開展入湖排污口調查,強化入湖排污口管理,落實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求,依法取締非法排污口,嚴厲打擊廢污水直接入湖違法行為。對水質不達標的湖泊,排查入湖污染源,制定實施限期整治方案,明確年度入湖污染物削減量,逐步改善湖泊水質。水質達標的湖泊,采取措施確保水質不退化。

  在湖泊的執法監管機制上,《方案》要求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健全湖泊、入湖河流所在行政區域的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嚴厲打擊涉湖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年度專項執法行動,堅決清理整治圍墾湖泊、侵占水域以及非法排污、建設、養殖、采砂、設障、捕撈、取用水等活動。集中整治湖泊岸線亂占濫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問題。落實湖泊管理責任主體,按定額足額落實湖泊維護經費、人員;加強對湖泊動態巡查監控,做到問題早發現、早處理。

  《方案》要求,各區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根據本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臺本地湖長制實施方案,確保湖長制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要落實湖泊管理單位,強化部門聯動,確保湖泊管理保護工作取得實效。各區要抓緊摸清湖泊基本情況,組織制定湖泊名錄,建立“一湖一檔”。針對不同類型湖泊的自然特性、功能屬性和存在的突出問題,科學制定“一湖一策”方案,進一步強化對湖泊管理保護的分類指導。抓緊劃定湖泊管理范圍,實行嚴格管控。同時科學布設入湖河流以及湖泊水質、水量、水生態等監測站點,建設信息和數據共享平臺,不斷完善監測體系和分析評估體系。要積極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視頻監控等技術,加強對湖泊變化情況的動態監測。開展湖泊藻類預警,嚴密監控湖泊富營養化。

  此外,還要建立健全考核問責機制,將湖長制工作納入河長制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湖泊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湖泊面積萎縮、水體惡化、生態功能退化等生態環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通過湖長公告、湖長公示牌、河長APP、微信公眾號、社會監督員等多種方式加強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