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5月25日消息(記者楊振)近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出臺了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的棚改新政。
《實施意見》規定:深圳市范圍內使用年限20年以上,且具備存在住房質量、消防等安全隱患,使用功能不齊全,配套設施不完善條件之一的老舊住宅區適用棚戶區改造政策范圍;使用年限不足20年,且鑒定為D級危房的住宅區,經區政府批準可以納入棚戶區政策適用范圍。
棚戶區改造搬遷安置補償采取貨幣補償、產權調換以及兩者相結合等方式,由權利主體資源選擇。產權調換標準按照套內面積1:1或者不超過建筑面積1:1.2的比例確定。
同時,鑒于老舊住宅區面積偏小,為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實施意見》還明確了增購獎勵,允許每套住房增購10平方米的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