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海口5月20日消息(記者吳媚苗)記者5月20日從海南省政府了解到,5月15日,海南省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的工作意見》(以下簡稱《工作意見》)和《海南省總部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宣布海南將于2018年總部經濟工作全面起步,2020年總部經濟基本成形,2025年基本成勢。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支持海南推進總部基地建設,鼓勵跨國企業、國內大型企業集團在海南設立國際總部和區域總部。”海南省第七次黨代會報告、2018年省政府工作報告、省委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12號文件的決定都提出要積極發展總部經濟。
會上,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海南已成為國內外投資者關注的重點區域,許多國內大型企業集團入駐海南設立總部的意愿強烈,目前全國范圍內省級層面出臺發展總部經濟文件不多,海南省的扶持力度將是空前的。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工作意見》共八項條款,分別就發展目標、重點區域、財力保障、扶持政策、招商推介、人才政策、工作機制、政務服務提出了具體意見。海南省的目標任務是2018年全省總部經濟工作全面起步,2020年總部經濟基本成形,2025年基本成勢。同時,將總部經濟重點發展區域集中布局在海口市和三亞市。
為引導總部經濟集聚發展,海南省級財政對海口、三亞發展總部經濟給予支持,其中,對新引進總部企業地方財力貢獻和現有總部企業新增地方財力貢獻的省級財政留成部分,按照“前三年100%、后兩年50%”標準獎勵海口、三亞,由兩市用于發展總部經濟。對符合海南省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的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專業人才,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享受出入境、居留、落戶、社會保險、醫療保障、人才安居、入園入學、就業等方面的便利政策。
《工作意見》共有三個特點:一是重視綜合政策體系的構建。《工作意見》在政策手段上,通過財政扶持政策來鼓勵總部企業在海南省落戶、集聚和發展,將財政支持貫穿于總部經濟生態圈建設的各個環節;同時注重政府服務手段的完善,通過優化人才服務和政務服務等環境的營造,以及體制機制創新,多渠道促進總部企業健康發展。
二是重視培育總部企業梯次。對總部企業不分內資與外資、已有的與新引進的,均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同時,還制定了不同類別、不同領域的總部認定標準,對總部企業類型進行劃分,針對現今新動能、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迅猛的形勢,設立了高成長型總部,建立科學的梯度扶助機制。
三是重視總部經濟整體布局。為把總部經濟工作做得更加扎實,在推進過程中,初期起步階段重點布局在海口市、三亞市,形成集聚效應后,再按照自貿區(港)發展步伐逐步輻射到其他市縣。
此次出臺的《認定辦法》共13條,重點是設定了總部企業的類型、各類型總部企業認定的標準以及認定的程序。據介紹,海南省總部企業共分為四種類型,分別是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綜合型(區域型)總部企業、高成長型總部企業和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其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要求是由境外注冊的母公司在海南省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200萬美元,母公司資產總額不低于4億美元;綜合型(區域型)總部細分3個行業標準,分別是旅游業、現代服務業等第三產業類總部企業的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10億元、地方財力貢獻不低于2000萬元,高新技術產業等第二產業類總部的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15億元、地方財力貢獻不低于3000萬元,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等第一產業類總部的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地方財力貢獻不低于1000萬元。高成長型總部,對地方財力貢獻定為不低于800萬,同時對核心技術、研發經費等方面有所規定;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此類別對財力貢獻沒有具體要求。在認定程序上,由申請企業向注冊地市縣政府的總部經濟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報市政府實施認定。最后報海南省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聯席會議實施備案,海南省聯席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并頒發認定文件。
據了解,海口、三亞總部企業具體扶持政策也計劃在五月底出臺。